关于开展第十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调动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现开展我校第十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时间不少于一年;

2.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及技能的相关学习培训,掌握较丰富的心理健康知识,取得毫末APP慕课培训认证证书(未获得证书者可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学习并取得证书);

3.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心理健康素养积极协助学院了解班级同学心理动态,掌握较专业的危机干预技能;

4.经常参与组织学校、学院及班级群体性心理活动,认真关注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主动关心和帮助心理困难学生,积极发现并协助处理班级的心理危机事件。

二、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班级心理委员自主申报,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并向学院提供1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

2.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3名作为候选人,5月16之前将候选人《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fd@mail.hzau.edu.cn

3.集体评议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各学院材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并于518日将材料下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评选出20名工作突出者,填写评选意见表(评选以问卷星的形式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学院评选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20优秀心理委员。

三、表彰宣传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优秀心理委员进行统一表彰,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媒体、工作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对优秀心理委员事迹进行宣传。


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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